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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农产品商贸企业遭遇税收困局


  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是我国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当务之急,但担当重任的商贸流通企业却背负着沉重的税收负担,在前方“冲锋陷阵”,苦水一肚子。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商业竞争不断加剧,流通企业对财税体制的反应趋于敏感,目前过高的税收正在成为制约流通企业长远发展的因素。      

  税收减免优惠未落实

  “如果税收有增无减,又要提高市场档次,背负沉重的包袱,即使作为龙头企业,我们也实在难以舞动龙头。”新发地批发市场副总经理顾兆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北京市交易规模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发地市场是名副其实的大菜篮子和大果盘子,蔬菜供应量占到全市总需求量的70%以上,水果80%以上,但就是这样一个在行业内呼风唤雨的大型企业,目前也正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

  据介绍,2009年新发地批发市场的销售额为302亿元,总收入2.58亿元,利润8000万元。在这些光鲜的数字背后,记者注意到,去年该市场缴纳的各种税费也相当可观,达到2000万元。

  对于顾兆学来说,高税率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农产品市场本身就是微利行业,目前的赋税对于我们来说过于沉重,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太重。”他认为,政府对市场的税收较重,直接导致了三个结果:一是没钱搞建设,设施落后;二是增加农民负担,农民收入下滑;三是商户经营成本增加,农产品价格上涨。

  “现在国家鼓励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我们也想把市场搞活,降低市场管理费,但各种税收、费用都要如数缴纳,压力较大,收费标准无法降低。”他表示,这样的加法和减法,政策取向上出现矛盾。

  实际上,像新发地这样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按照有关龙头企业的政策规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但即便企业多年来一直申请税收减免,直到现在,从来也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顾兆学呼吁,国家应该针对农产品销售价格普遍不高、自然损耗大、流通环节增值较小的实际情况,对农产品流通实行零税率,或者可以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把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公益性设施给予免税,减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半征收营业税,并适当降低所得税税率。

  有业界人士表示,现行财税体制不利于流通企业的发展,这种体制性因素长期存在。随着国家即将出台增值税法,问题的解决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尤其在目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已经到了该重视企业呼声的时候。

  税收重负致资金紧张

  在天津市四大批发市场之一的天津金钟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刘静浦同样为资金的捉襟见肘犯难。

  他介绍说,市场收入主要来自对经营客商收取的管理费用。一般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照2%进行收费,因此收入并不高。尽管如此,他仍然需要面对较高的税率。

  据了解,2009年金钟市场的收入为3500万元,净利润500多万元,除此之外,市场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摊位税、房产土地税、增值税共计350元万,税收与收入占比达到10%。

  刘静浦建议,对于农产品市场这样带有公益性质,而且利润很低的设施,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对土地使用税给予减免,促进其发展。

  在对多个企业的调查中,记者感受最深的是,目前一些批发市场的矛盾主要集中在资金困难,而资金困难的一个重要根源,在于企业税收负担过重。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并非仅仅存在于批发市场。对于零售企业,现行税制同样不利于其发展,甚至连上海百联集团这样的国内商业航母,也一样备感压力。

  百联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梁庆云认为,现在流通企业本身利润就很低,税收过高,会影响企业发展后劲。而现行税制造成越是大型商业业态,实际赋负越高,制约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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