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按《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棉花质检体制改革5年过渡期将于2010年8月底结束。时至今日,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已经驶入了最后一个年头。之前,质检体制改革从研讨到确定再到实施,经历了5个年头,2005年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拉开了帷幕。短短数年时间,任务之艰巨可想而知,中国棉业是否用5年的过渡期完成了国外30年的跨越?4月底,在昆明召开的纤检机构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和棉花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研讨会给出了答案。
4月21日至22日,纤检机构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和棉花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研讨会在昆明召开。中国纤维检验局局长陆阳、副局长张克才出席会议,参会代表围绕当前棉花质检改革和棉花质量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包括研究和确定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向等问题进行了研究与交流。
2001年9月5日,国务院发布《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以“一放、二分、三加强”为核心,新一轮棉改正式启动,由此宣告中国棉花流通将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调节。2003年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方案》在改革的实施步骤中提到“2005棉花年度起逐步推行新体制”,正是这一年,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拉开大幕。
按照《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我国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以5年左右的时间,更新改造棉花加工企业生产设备,规范棉包包型和重量;对成包皮棉实行信息化逐包编码;制定适应仪器化检验的棉花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在棉花加工环节实行仪器化、普遍性的公证检验;发展棉花专业仓储;建立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科学权威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
张克才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棉花质检体制改革5年过渡期将于2010年8月底结束。国家发改委决定开展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总结工作,纤检机构在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总结工作中承担着核心作用。
精神振奋 5年改革成效显著
经过5年紧锣密鼓的推进,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正如张克才在讲话中提到的,通过5年的改革,棉花加工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基本完成,加工企业技术、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工质量得到保障;纤检机构仪器化公证检验检测能力全面提高,适应仪器化检验的棉花标准已经施行;棉花市场逐步规范,棉花交易方式呈多元化发展;新体制棉花市场认知度逐步提高,纺织企业使用大包棉比重大幅提高。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899条生产线按照新体制要求完成设备更新改造,改造率达到92%。全国已建成仪器化公证检验实验室87家,共配备391台HVI,检验能力达到564万吨,实验室建设总投入近10亿元,已基本建成可在加工环节提供仪器化、普遍性权威检验的检测体系。国棉利用HVI检验结果配棉系统研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应用企业配棉成本显著降低,产品质量更加稳定。较大规模的新体制加工企业,由先前的单一销售方式,逐步向现货交易、电子撮合、期货交易、仓单质押、国储棉交储等多种方式转变。充分利用大包棉所具有的优势,拓宽了产品的销售渠道,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另外,随着棉花质检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新体制棉花市场份额提高,用棉企业已经逐步认可新体制棉花在品质方面的优势,主动查询和使用仪器化公证检验的结果,使用新体制棉花企业所占的比率已从2007年度的44%上升到2009年度的92%。特别是部分产品档次和附加值较高的纺织企业会主动采购大包棉,并在同样品质的情况下,以每吨高于小包棉200-300元的价格进行购买。随着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覆盖率的增加、检验质量的提高,目前,已形成部分纺织企业只选购新体制棉花,并利用仪器化检验结果指导生产配棉的局面。
在谈到改革的成绩时,甘肃代表黄宏不无自豪地谈道,截至2009年底,甘肃省棉加企业已有400型大型打包机56台,由国产先进设备组成的智能型加工生产线42条,有55家企业配备了在线回潮测试、电子称重和电子条码信息系统,并已全部参加了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已基本完成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所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任务,改造进度位居全国前列。另外,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工作的全面推行,逐包棉花质量检测数据的即时公布,有力地促进了新体制棉加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使得甘肃省棉花品质显著提高,尤其是对纺织生产影响较大的长度、长度整齐度和断裂比强度等棉花内在质量指标连年提升。
作为用棉大省,浙江省纤维检验局局长李初夏发言提到,2005年国家推行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后,流通领域新体制大包棉比例不断提高。2007年起,浙江省纺织企业开始使用大包棉,使用数量逐年递增。到2009年,大包棉用量已占全省纺织企业用棉总量的70%以上。浙江省使用新体制大包棉的产地主要有新疆、河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湖南等主产省。
集思广益 分析问题与研究棉花产业战略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棉花体制质检改革中也面对种种问题,在肯定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与会代表也都提到了各地棉花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如新体制棉花没有全面覆盖,尤其是内地部分省份的覆盖率依然很低;新体制企业的棉花没有全部送检;还存在着混等混级、异性纤维、标识不规范等质量问题;存在着新体制棉花在加工环节取样不规范、标识不符问题,以及棉花加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缺乏自律,企业诚信体系亟待完善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为下一步棉花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即如何完善棉花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依据。
在棉花产业战略研究方面,与会代表们分析了近年来棉花质量状况、棉花市场体系现状、棉花的购销方式及趋势,并分析了建立适应现代物流要求的棉花配送体系和仓储监管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现有棉花期货市场、电子撮合市场等现代市场体系的功能作用和发展趋势。棉花质量提高的最终受益者是棉纺企业,代表们也带来了棉纺企业的意见,重点讨论了棉纺行业对棉花质量的要求、差别化需求及变化趋势。
在谈到纤检机构如何在纺织产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创造产品名牌、提升产品效益过程中发挥作用时,山东淄博纤检所所长张胜说,对于新体制棉花的检验数据,棉纺企业的接受需要有个过程,刚开始可能对我们的检测结果存有怀疑。一些名牌企业接受了,慢慢地再推广起来就相对容易了。
陆阳指出,棉花产业的战略研究应将棉花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有机的联系起来,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产业振兴规划要求,广泛和棉纺企业接触交流,增加其对HVI指标的认识,同行业协会联合起来,从典型抓起,从认识程度高的抓起,通过已经转变的企业在行业内广泛宣传,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上发挥纤检机构的作用。
(《中国纤检》杂志)
相关政策回顾
1998年11月28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
2001年7月31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3年12月1日,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出《关于加强棉花市场和质量管理的通知》。
2003年12月17日,《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出台。
2004年2月19日,发改委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的通知》。
2004年7月,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开始启动。
2006年10月,发改委颁布《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和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公布了《棉花加工资格认定有关文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