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6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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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布置会召开
戴公兴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好项目申报工作

  本报讯(记者 米雅娜  实习记者  武朋涛) 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布置会于6月10日召开。据悉,明年该项目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倾斜力度,中央财政资金的70%以上用于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将会成为刚性要求。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戴公兴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国家农发办部门项目处负责人讲解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背景和操作规则。

  2009年,在国家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整合、严格控制新开口子的背景下,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过慎重研究,决定设立专项支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施两年来,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已由2009年的400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8000万元。

  为了突出供销合作社部门项目特色,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的优势,综合体现供销合作社部门农发项目特色,经总社申报、国家开发办批准,自2011年起,以“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作为供销合作社部门项目名称。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以来,总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的工作要求科学评审、择优选项。此次会议旨在部署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确保2011年项目质量,以进一步把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推向新水平。

  对比去年、今年,2011年的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申报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除了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倾斜外,为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惠及面更广,2011年,总社部门项目的实施范围将扩大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此外,从2011年起,龙头企业只能申报加工、流通两类项目。并重点扶持基础条件好,与合作社紧密联系的项目。专业合作社则仍可继续申报种植、养殖、加工和流通四类项目,同时,龙头企业申报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不高于项目建设投资的30%,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70%;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的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总额可达到项目建设投资的50%。

  戴公兴在讲话中要求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农发办对项目申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抓紧落实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好项目申报工作。他说,自2009年以来,供销合作社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农发工作之路。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体现了助农增收的开发目标。目前,已经立项实施的226个项目,将直接带动农户75万户,安排农民就业34万人,帮助农民实现收入67亿元,助农增收效果十分显著;供销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力量,围绕产业化发展方向,探索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农业综合开发是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渠道,供销合作社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供销合作社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增强了农村流通网络发展动力。农发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供销合作社产业链向生产领域延伸,实现了农产品生产与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的有机对接。

  戴公兴同时要求,各申报单位要把突出项目的实际效益放在选项的首位;要突出新型合作示范项目特色;要坚持高起点、创品牌的选项标准;要坚持优先安排有资金配套能力的项目。同时他强调,省级供销合作社在系统农发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要严格按照“供销合作社农发项目省级责任制”要求,履行好组织领导和管理责任,以促进农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相关负责人就项目申报具体流程和操作规则、注意事项做了详细讲解,来自全国各地供销合作社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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