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钻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共监督抽查3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在这27批次中,本市生产的产品13批次,不合格3批次;外省市产品17批次,不合格0批次。
抽查依据GB3883.1-200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GB3883.6-200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二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的专用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电钻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和说明书;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起动;耐久性;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螺钉及连接件;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通距离。
(信息来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