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通知要求各地安监局以及相关中央企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坠罐跑车事故发生。
据悉,近年来我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简称地下矿山)较大及重大坠罐、跑车事故屡有发生,为吸取教训,防范此类事故发生,国家安监总局特发通知。
在设备方面,通知指出,要切实完善地下矿山提升运输设备设施,系统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新安装的提升运输设备必须使用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提升运输设备,严禁使用带式制动器的提升绞车作为主提升设备,在用提升运输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应尽快淘汰和更换。
同时,对于提升设备、竖井罐笼设备的必要设施等提出详细要求,包括提升设备要有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两套制动系统;竖井罐笼顶部要设置可拆卸的安全棚和栏杆;载矿车的罐笼罐体内要设置可靠的阻车器;提升系统要装设可靠的信号装置;斜井提升系统应设有从井底到井口、井口到机房的声、光信号装置等等。
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地下矿山提升运输要有专人负责,严格运行管理。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要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在场监护;每班升降人员之前,要先开一次空车,检查提升机的运转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提升速度。
同时加强竖井提升管理,严格斜井运输管理。要求同一层罐笼严禁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破器材时,负责运输的爆破作业人员要通知各中段(水平)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并跟罐监护;人员不得蹬钩,不得在运输道上行走等详细内容。通知特别要求,在使用过程中,还要强化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检查及检测检验。
各地安监部门则要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落实责任,严格准入,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检测检验情况,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职工应急培训情况,发生坠罐、跑车事故的地下矿山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情况等。对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及职工应急培训不到位、日常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提升运输设备设施不完善、未按要求进行检测检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以及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不认真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大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