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再生资源企业来说,有一项业务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他们,成为再生资源行业的一个“死角”,那就是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
目前,废旧家电等电子废物以每年平均3%-5%的速度快速增长,已成为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废弃物之一,全球每年将产生数亿吨电子废物。随着家电产品的更新频率与淘汰数量不断增加,我国已经成为了家电产品的废弃大国。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此外还有近500万台电脑进入淘汰期,整个废旧家电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然而,具有上百亿元市场规模的废旧家电市场,却是一副缺乏监管、鱼龙混杂的情形,无论是回收企业、拆解企业还是家电生产企业,虽然都对这项业务无限看好,但都“按兵不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到底几多难?
回收:正规军不敌“游击队”
重庆物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重庆市再生行业做得很不错的一家企业,在重庆市乃至全国再生资源行业中都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地位。该公司是重庆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市物资回收总公司于2001年改制后重组成立的。重组后的企业,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了废纸、塑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上。相比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废旧家电回收着实让公司董事长陈丽萍头疼不已,她说,企业不是不想做,而是实际情况逼得企业没法做,没有政策扶持,回收量也越来越小,企业的这项业务亏本日益严重,公司不得不忍痛放弃了废旧家电回收业务。
陈丽萍说:“对于回收企业来说,收不到东西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收到了东西如何处理才是最大的难题。”由于重庆市尚未有一家具有资质的正规废旧家电拆解企业,因而,回收企业原本只是一个中转站,如今却成了囤货的仓库,这种亏本的买卖谁都不会干。陈丽萍说:“那些小商小贩,他们很多都是把回收来的家电卖到了广东贵屿,那里有一个大市场,专门拆解这些电子垃圾。如今,贵屿已经成为一片毒地,由于家庭作坊式的电子垃圾拆解,大量的有毒物质严重污染了当地的水土,影响当地老百姓的身体。”陈丽萍很无奈地说:“如果我们把回收来的废旧家电也通过这种途径来解决,这实在不是一个正规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干的事儿。我们宁愿‘放手’,也不愿通过这种方式来经营。”
重庆市再生资源协会会长余兆机说,目前整个重庆市几乎没有企业愿意触碰废旧家电回收业务,究其原因,是“正规军”不敌“游击队”。游走于大街小巷的回收家电的小贩们成了回收废旧电子产品的主力军。例如,一台29英寸显像管电视机,新买时几千块,而当废旧物资卖掉时,正规回收企业市场参考价格仅仅为20元,由此导致很多老百姓宁愿把电视搁在家里。和正规的回收企业比较,那些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出价反而“大方”,能给30元甚至更高。因为他们对于回收来的电视,可以私自手工拆解,把值钱的部分再转手卖给需要的厂家,由于拆解成本几乎为零,因而利润空间则变得更大。对于那些质量还不错的家电,小商贩们便自行整修,把报废电器作为二手电器,卖给农村或边远地区,一台20块钱收来的电视,可能卖上七八十元甚至上百元,足见其利润之高。所以,当这些“游击队”出价比正规回收企业高时,老百姓自然会将家电以高价卖出。于是,对于正规的回收企业来说,收不到东西成了最大的问题。而多年来小贩们按照“回收——二次使用——拆解零件——丢弃”的模式运行,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拆解:成本高昂并且“无米下锅”
一个企业要想取得废旧家电的拆解资质,要经过重重审核,要求非常严格。2009年出台的《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中就要求,家电以旧换新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需要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包括环保、人员、诚信等在内的6项基本条件。由于限制条件非常多,对企业要求高,很多地方甚至连一家拆解企业都没有。
陈丽萍说,拆解企业获得资质不仅是门槛高,后续的设备购买、保养等等一系列费用才是更大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补贴,企业根本没有办法做下去。
北京市家电以旧换新指定拆解企业——华星团体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是拆一台就赔本一台,根本无利可图,据企业自己的估算,按北京市现在的回收参考价,企业每拆解一台电器,均要亏40余元,这还没算17%的增值税。二三十元回收来的东西,需要通过环保无害拆解,人工、电力、设备、运输等费用加上分离出的毒害物质还要以每公斤3元的费用交给下游环保企业无害填埋,加起来费用有时高达百元,而建一家正规的拆解厂,光引进一条现代化拆解生产线,就需要投入近5000万元资金,加上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起码在6000万元以上。因此,目前企业大多数不愿投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行业。
余兆机说,即便是有些拆解企业忍着亏本的压力,希望通过政府补贴来坚持拆解业务,却仍面临着尴尬的“吃不饱”局面。“无米下锅”成了拆解企业最大的难题。另据华星环保的相关统计,实际上北京市每年只有1/10的旧家电能来到他们这里进行环保拆解,多数旧家电都是被重新组装返回二手市场,或是被小贩们自行拆解、焚烧、提取废旧线路板及铜铁贩卖。2007年,华星环保一期基地投产以来的年处理电子垃圾的能力在30万台左右,但每年只能回收拆解20万台左右,不充足的回收量让他们很难通过规模化降低拆解成本。
未来:要靠政策扶持与核心技术的引进
2009年2月2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将有法可依,擅自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面临5万元-50万元的重罚。《条例》特别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该《条例》将于2011年实施,但所谓远水不解近渴,回收和拆解企业仍然希望在有条件的地区提早给予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
家电回收拆解业务不好做,一方面由于没有切实有效的政策,另一方面仍然在于产业的成本过高,说到底就是没有核心技术。一套拆解设备动不动就要上千万,而且多数都是从日本、德国进口,真正的拆解技术仍然被这些发达国家所掌控。天津绿天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前不久与日本同和生态系统株式会社、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合作建立废家电拆解基地项目正式签约。这次合作,日方带来的将是先进的拆解、分选、提炼贵金属技术,公司业务主管郑磊表示,这样的合作对于废旧家电回收企业来说无疑是发展的绝好契机。
然而目前国内的回收企业仍然只是处于这个行业的下游,真正的利益还是被这些国外的公司占有,因此,掌握核心技术才是这个行业发展壮大的根本所在。
延伸阅读
家用电器废弃物回收利用价值
在各种电器产品中,某些电子元件中含有镓、锗、硅、铟等电子材料,生产成本很高,再利用这些材料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电冰箱、空调机的配件压缩机、热交换器经处理后,可回收部分铁、铜、铝,电视机阴极射线管玻璃、印刷电路板上的焊锡处理后也可以再利用。
国外家用电器废弃物处理政策
日本:
2001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是世界上最早对家电回收立法的国家之一。根据这项法律,家电生产商和进口商对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义务,并需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资源的回收利用,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则需要交纳处理垃圾的费用。
在电脑回收方面,2003年日本颁布并实施了《家用电脑回收法》,规定消费者新购电脑时需承担回收费用,每台台式电脑需付3000-4000日元,每台笔记本电脑需付1000-1500日元。
美国:
美国有禁止填埋废电器的规定及其它对废电器处理的限制,1995年美国有75%的大家电进行了再生利用。到1996年,美国已有18个州禁止填埋白色家电,如阿肯色州、加里弗尼亚州、佛罗里达州;此外,如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等都规定了白色家电必须拆分再生后才能进行最终的填埋处理。美国国家环保局要求电器在被处理或再生前要进行氟利昂回收,并制定了详细的条例,条例规定,包括对所有在1993年11月15日以后出售的新电器必须在制冷系统上安装处理装置,任何修理小电器或处理小电器的人员必须回收80%-90%的制冷剂,同时必须保存废旧电器中正确去除制冷剂的记录证明;制冷剂回收设备必须通过认可的检测部门批准,从事小电器修理和回收制冷剂的人员必须在环保局备案等等。
从2002年开始,美国针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利用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在新泽西和宾西法尼亚等一些州通过征收填埋和焚烧税来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加利福尼亚州的电子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法案规定,从2004年7月1日起,顾客在购买新的电脑或电视机时,要交纳每件6至10美元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费。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一批技术成熟、管理完善的废旧家电处理企业,这些企业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再利用率达到97%以上。
欧盟:
2003年2月,欧盟公布了欧洲议会和欧盟部长理事会共同批准的《废弃电气及电子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气及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两项指令规定了生产商和产品进口商的责任,要求自2005年8月起,生产商和进口商对他们投入市场的产品回收利用提供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