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0年5月7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谁来领办合作社更好?
陆 璐

  我们常常看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式各样的人或者单位来领办,他们有的是农村种养殖能手、有的是农产品基地负责人、有公司、有经销商、有供销合作社甚至某些政府部门,这些各式领办者,由他们领办的合作社也各具特点,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出领办人的性质决定了合作社的发展。

  合作社为什么需要领办人?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和对象,普通农民他们绝大多数的人只是希望通过合作社的能力从而在生产时获得更多的优惠,在销售时获得更多的利润。所以,拥有一定资源以及技术能力的人或者单位便自然而然地充当起领办人的角色,因为他们提供或者能带来的效益,能使农民在生产中获得实惠,能得利,而农民便会自然而然地愿意去加入这个组织。

  我们所见的合作社领办者,确实大多都是能为合作社带来利益的一方。比如说农村能人,因为他们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因此,在合作社中可以对其余社员进行农业生产技术辅导,并且由于他们已在当地群众中拥有一定的威望,可以很好地组织大家生产。但是,农村的这些能人,往往学历层次偏低,对很多合作社规范经营知识掌握不够,他们中不少人也只不过是技术性农民,对于国家政策和市场的把握还很欠缺。再比如由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我们经常能看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下往往合作社的管理能够达到企业管理的模式,做到标准化生产,有效地保证了农产品的质量,并且作为合作社社员可以保证产有所销。这种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但由于企业和农户毕竟是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企业难以自觉地让农民分享其利润,绝大多数企业与农民只是一种“买断”关系,一旦出现市场波动,就会导致双方利益受损。而对于一些由政府部门领办的合作社,便可以得到更多政策上的扶持,能及时了解和把握国家对农业的发展方向,但是多数政府部门只能做到尽力扶持、经常关注合作社,并不能做到与合作社同命运,共风险。

  谁来领办合作社更好?需要强调的是合作社的目标不是谋求盈利,而是满足社员群众共同的需要。换句话说,就是以服务为宗旨,不单纯以营利为目的。但这得不到领办人的认可,我们经常能听到合作社的领办人有这样那样的抱怨,就像大兴罗非鱼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黎来基所说,作为经销商,他要承担双份风险;又如北京市平谷区京东绿谷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史卫军曾提到把合作社60%盈余返还给农民,所剩无几不利于发展。而事实上,他们的这些不解和抱怨最终是来源于他们成立、领办合作社的初衷与合作社原则的违背,因为他们的终极目标是要利益最大化或者是想获得一些国家扶持优惠,因此一旦发展速度跟不上抑或是得不到扶持,他们便开始抱怨。

  然而,谁来领办合作社最好,这个问题很难定论,因为任何一个领办者都能为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一定效益,但同时,也免不了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局限。而在各式领办者中,我们不可忽视供销合作社作为领办者的作用,首先,供销合作社已有60多年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合作社知识和实践经验,可以传授农民合作经济知识,并帮助农民创办合作社,指导他们进行科学、规范的经营和管理。二来,供销合作社有一套完整的组织体系,从总社、省社、市社、县社到基层社,可以成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织依托;供销社的很多社有企业涉及流通、加工、销售领域,能为专业合作社提供产业依托;多年的发展供销合作社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经营网络,遍布城乡的经营网络能为专业合作社提供网络依托;加上供销合作社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干部队伍并扎根农村,成为专业合作社很好的干部依托和群众依托。供销合作社领办专业合作社不同于个人,只能提供有限的资源;不同于企业,把盈利作为最终目的;不同于政府部门,对合作社关注有限,供销合作社拥有很多其他领办人无法比拟的优势,当然,供销合作社领办专业合作社也不是十全十美,还需要和很多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3上一篇  下一篇4


报社简介 - 广告服务订阅报纸 - 记者查询 - 记者站联系方式
中华合作时报、中国合作经济、中国农资的电子版内容版权归中华合作时报社所有 转载请联系本网站管理员并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本站若有侵害其他单位与个人权益的文章或内容,请尽快告知本站管理员,将立即删除
电话:010-63703494 传真:010-63702680 电子邮件:web@zh-hz.cn
京ICP备0503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