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在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用很长一段篇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这是继党的十七大、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0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发表重要讲话之后,未来发展方向的又一次明确。在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又到了一个攸关未来的路口时,与民生、与法治、与执政休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如何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层次矛盾,需要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
对于安全生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号令,意味着长期以来,我国经济过度关注GDP增速,忽视GDP的构成和质量;重物质投入,轻资源环境;重财富增长,轻社会福利水平提高的现状将改变,安全将更进一步成为衡量政府执政能力的标尺;对于安全生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针,意味着之前依赖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依靠资源能源的大量投入赚取国际产业链低端的微薄利润的发展之路的终结,自主创新能力、核心技术培养将成为衡量企业发展水平的标尺。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战略、新主线和新任务,准确全面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与特点,是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认识前提与基本要求。在新的发展背景下,如何理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与意义,请听“两会”代表与委员的真知灼见——
政府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进行科技创新的主要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来说,最核心地利好是,转变发展的观念,不再一味追求GDP,而强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追求质量和效益。”张来斌委员这样说。
涂文涛代表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各级政府也应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现实安全保障能力的转化。
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只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环境,主要包括人、机、环等要素,才能得到根本改善。”全国政协委员马鸿烈认为,进行资源整合、产能控制,可以大大降低安全风险,减小安全管理的压力。
用科学技术推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背景下的安全提升。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主张科技创新,科技手段更多利用,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全国政协委员林用三说,生产环节可以通过科技加强监控,预防事故发生。自动化、信息化及避险技术设备的大力推广使用,也是提升本质安全的良方。他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将促进新兴的安全技术设备产业的发展,“这也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将安全产业作为新增长点大力发展。
“大力引导并培育安全产业,对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可谓一箭双雕。一方面,可以作为缓解就业压力、培养新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降低了安全风险,增强了防控能力,必然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宋佳城委员说,“安全产业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除了传统的劳动保护产品的生产外,还应该包括软件信息产业、自动监控系统、咨询评估产业、保险产业、专业保卫等多个方面,政府对这些行业产业的规范引导亟待加强。当务之急,就是要早日出台《安全产业发展规划》”。
(尤 云)
安全生产是服务型政府的民生重题
与往年相比,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列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将安全生产与执政为民的直接挂钩,是将安全建设与民生建设的直接挂钩,也是在改变经济发展方式背景下,党和政府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上的重要内容,意义非凡。
要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必须建立起责任政府。每一个政府公务员都必须明白,岗位不是权力而是使命,要切实履行好政府承担的职责,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确立“为政不廉是一种腐败,为政不勤也是一种腐败”的执政理念,坚持公开、公正、合法、透明的工作原则。
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敢于打破管制型政府的旧窠,向“命令行政、一统行政”的权与利说再见,革除“人情行政、经验行政、弱责行政”的旧习气。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解决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重复管制等问题,努力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市场调节、社会监管、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
安全生产是政府民生服务的重要内容
“不能因强调发展经济而忽视群众的生命安危,不能因财政困难而削减关乎百姓安全的投入,更不能为了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而漠视群众的利益。”吴玉才代表说。
“既把安全发展融入调结构、促转变的大局,又将对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视变为具体的民生工程。”寇炳恩代表这样表示。
王荣华代表认为,今年的报告在更高层次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了阐述,让此项工作不再是某个部门、某个企业的事,而是变为政府提供给广大人民的一项公共服务。
政府管安全生产要用市场游戏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王为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孤立的,是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重要一环。因此,解决安全领域的问题,既需要政府有形的手来引导,也需要市场无形的手推动。严格安全准入、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就是一只无形的手,推动企业自觉提升安全技术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经济政策、激励措施来推动企业提升档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一种体现。”王荣华代表说,“过去,政府通过下达行政指令,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直接干预,但这已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转变政府职能,使政府从直接微观管理转向间接宏观调控,从重审批、重管理转到重执法服务上,将更加有利于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而不是事事由政府包办。”
“总理的部署言简意赅、切中要害,指明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将有利于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越位、缺位问题。”张根虎代表这样表示。
(尤云)
让安全法规促进可持续发展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折点的到来,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有了巨大变化,市场主体、利益主体也日益多样化、多元化。在这种环境下,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说,“抓紧制定一批新法律,及时修改一批现行法律”,成为当务之急。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安全生产秩序的调节除了应采用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之外,更重要的是依靠法律手段,使安全生产工作为经济转型提供切实的保障。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时期,为安全修法,意味着安全生产将成为一项基本国策,确保安全生产法律与当前经济发展整体结构、整体方式相适应,摒弃与现阶段经济发展方式相抵触的法律,不断根据实际需要填补空白,修订完善;为安全修法,意味着监督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理顺监督管理体制,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为安全修法,意味着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建立,特别是明确基层安监队伍的建设和发展问题。
可以说,依法治安,法制建设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根本好转的重要基础。对此,两会的代表委员拿出了许多方案——
顺应形势,增加可操作性是关键
《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迫在眉睫。“明确责任、权益、义务明晰的职业卫生综合管理体制,规定职业病诊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全面推进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制进程。”目前,《职业病防治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针对已“不合时宜”的《职业病防治法》,43位工会界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尽快修订,为职工和农民工群体提供更多的保障。
许多代表还就《职业病防治法》的可操作性提出了具体的建议。针对云南水富怪病事件,江西省副省长谢茹委员提出,在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时,应规定对跨地区职业病危害事件,由政府出面协调。
某些空白需尽快填补
“酒驾”作为近年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为“酒驾”专门立法成为许多代表的共识。轰动一时的张明宝酒驾案、孙伟铭酒驾案、胡斌酒驾案,虽然同属“酒驾”,然而由于适用法律不同,结果相差悬殊……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孙伟铭案二审辩护律师施杰建议,针对酒驾增设“危险驾驶罪”。
无独有偶,多位代表委员提出类似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法学专家谢勇主张设立“酒后驾车罪”;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政府参事、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建议修改《刑法》,增设“危险驾驶罪”;全国政协委员宗立成提出了《“酒后驾驶”即罪名成立才能长治久安》的提案。
强调基层监管体系建设
不仅是职工安全培训,乡镇、村作为安全监管的最前沿,需要稳定的监管队伍和专业的监管人员,因此,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福安市坂中乡后门坪村党支部书记雷金梅认为,应下大力气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使其能够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李晓)
本质安全必须以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其主旨是“以人为本”的发展方针。“随着经济发展转型期的到来,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来换取GDP的增长,来换取经济的增长”,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对此两次予以明确,并将具体行动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有力体现,可以说,如果不重视安全生产,就无法执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在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融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首先要以人的生命健康为本,加大对于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分部门、有重点地开展系统的工作;其次要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发展要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意识;第三,要关注弱势群体的职业和身心健康,如女工、农民工等,特别是处于三重弱势群体地位的女性农民工健康。这些措施都将成为经济发展转型期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核心。
加大专项投入是重要措施
多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一直存在防治“底子薄”的问题。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卫生厅厅长李利提案建议,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将职业病防治作为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财政预算中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并建立职业病防治救济基金,解决因病致贫的农民工、特困人员和破产用人单位职工的职业病诊断和治疗问题。
提高劳动者素质是必由之路
“随着安全生产制度逐渐健全、体制愈加完善,提高国民安全素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安全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的问题已经愈来愈突出,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带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铁路局蚌埠办事处主任孔兆平对基层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工作十分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贵州省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张光奇表示,所有行业的企业都应为职工做定期、有针对性的体检,保障职工定期休假、定期疗养的权利,组织职工在工作日定时做工间操,适当进行文艺体育活动。他认为,这对于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有很大的作用。
利益要向弱势群体倾斜更多
“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是禁忌劳动标准的研究,”全国政协委员张世平认为,他的提案也获得了多位委员的签名。
而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更是直接提出了女性农民工的问题。女性农民工兼具农民、体力劳动者、妇女的三重弱者身份,是近年来新出现的特殊群体,因此,她建议,各地应制定地方性法规切实保障女性农民工权益,尤其应该明令禁止对女性农民工采取就业歧视。
面对农民工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的情况。农工民主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建议,从落实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建立职业病救助制度等8个方面加强职业病防治,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
(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