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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1日  新闻热线 010-63744178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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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的“助推器”作用

李文斌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金融的信贷资金支持。近些年来,金融机构虽然在支持农村、服务“三农”方面做出了许多努力,但由于受主客观等多种因素方面的影响,使金融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逐步退出,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残缺。在农村的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近年呈现逐年减少趋势,如某县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从2001年的80家下降到2005年55家,机构减少了45.45%,国有商业银行在乡镇一级已没有机构。目前维持农村一线的金融机构仅有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而邮政储蓄机构只吸收存款,被业内人士形象地比喻为农村资金的“抽血机”;农村信用社由于受人员素质、自身硬件设施建设等因素的限制,结算服务、银行卡发展滞后,能为农村居民提供的金融服务有限。

  二是农民消费贷款需求不足,激活农村消费市场难度较大。调查结果显示,某市农村百家农户2006年有消费贷款意向的不足三成,其中有2万元以上消费贷款需求的不足两成。主要原因是:农民收入不高,制约消费信贷业务拓展;农村社会保障欠缺,抑制农民消费预期;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影响车辆、电器等高端产品消费;金融机构贷款营销意识不强,无法把握和引导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农民资金运用观念陈旧,宁愿借助于民间借贷也不愿到金融机构贷款。

  三是信贷投放不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农民收入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仅靠农民自身实力,仅仅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要想实现扩大再生产,必须要有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在贷款投放上与农村经济发展极不相称,信贷投放很不稳定,波动较大。一是贷款投放少,增长幅度小。2005年,某市金融机构新增存款58.82亿元,增长17.23%,贷款增加24.7亿元,增长10.8%,新增贷存比42%。二是金融机构间投放贷款差别较大。近几年贷款的增加,主要靠农发行和农村信用社投放拉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由于受信贷权限上收的影响,在县城内信贷投放已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2004、2005年,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分别下降了1.87亿元、11.02亿元,对农村经济的信贷支持逐步弱化。三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策略调整滞后,大额贷款难以满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农村用于种植业、春耕生产等小额贷款需求,已基本趋于饱和状态。而农户真正需要的是创业、经商、购买大型农用机具、养殖等大额贷款,而农村信用社还把贷款经营定位于小额农户贷款,联社给基层信用社的信贷授权还控制在1万元以内,很难满足农户的大额资金需求。

  四是农村金融资源“非农化”趋势加剧,资金外流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当前,大量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向发达地区和城市输出,造成了农村资金“非农化”,农村资金不仅未得到“反哺”,而且日益流入非农产业,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影响了欠发达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据对某市调查,2005年底,全市新增存款58.82亿元,新增农业贷款13.2亿元,即金融机构每增加4.46元的存款,只发放1元农业贷款,仅占五分之一,存贷款不匹配。

  五是陈旧信贷观念与现代商业银行要求差距较大。金融机构经营层虽然在经营理念上有了较大转变,但在实际工作中其工作态度与现代商业银行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没有将贷款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去经营和营销,仍然把信贷作为一种权力来运用。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信贷市场的退出,农村信用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成为一枝独秀,在没有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贷款“唯我独尊”、利率垄断、非利息成本过高的情况日益凸现。

  六是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服务手段落后,无法完全填补国有商业银行留下的信贷空白。随着落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的有序退出,虽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还无法满足县域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的服务手段还很落后,结算渠道不畅,仅局限于现金、转账和辖区内的汇兑,给客户带来了诸多不便,不仅失去了很多优良客户,也影响了低成本资金的吸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支持“三农”作用的发挥。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重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架构。建立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金融为主体的,以政策扶持、商业运作保险为保障的,以规范民间借贷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渠道、有自生能力、有序金融分层、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新型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实现竞争、互补的运作机制。

  二是加快邮政储蓄资金管理改革进程,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 国家已出台了邮政改革方案,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完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开展邮政储蓄机构办理农户和小企业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积极探索增加新的资金投入渠道,增加农村资金投入的总量,这是壮大农村金融队伍,解决“三农”生产资金不足的重要举措,这为改变邮储资金外流的现状,改变农村信用社“一社支三农”唱独角戏的局面将发挥出积极作用。

  三是以政策法律手段建立健全强制性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民属弱势群体,农村经济尚处于起步阶段,资本的趋利性决定 了农村金融服务的边缘化现状。但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石,农村经济的壮大对于社会、经济、金融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在现阶段应建立健全强制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区别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分别设定投放农业贷款比例,将其作为金融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和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并把执行情况和经营效益纳入对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内容,以强化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功能。如农业发展银行在做好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管理,保证粮棉油收购、储备、调销和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原料收购的贷款需求基础上,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将现在农业银行承担的扶贫贷款改由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发放,同时,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信贷资金的新需求,适时增加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技术改造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专项贷款的职能,把农业发展银行办成真正的政策性银行。

  四是启动农村信贷市场需求。转变经营理念,确立差异竞争战略,以自身优势合理确定目标市场定位、目标客户选择和经营方式;加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依托科技进步,开发适合农村农民使用的金融服务工具;针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创新信贷资金运行机制,整合信贷力量,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以有效启动农村信贷市场发展。

  五是加强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的配套使用。作为支持农村建设主要的两大资金来源-金融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必须协调配合,才能发挥合力作用,起到预期效果。要加强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明确扶持重点区域和项目;合理确定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支持的范围和比重,避免出现资金不足和资金过剩的情况;进一步完善财政对政策性贷款的贴息制度,增强金融机构加大政策性贷款力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财政、信贷资金对其他资金的示范、导向作用,调节资金流向,进行必要的调控。

  六是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推动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由于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企业信用度不高,且缺乏相应的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影响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因此必须在政府主导下大力改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大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民、民营企业的诚信度,为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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