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煤矿生产永恒的主题。在工作实践中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强化安全管理,严格制度落实,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的执行力,才能实现矿井的长治久安。那么如何强化安全管理呢?
严格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实现安全生产关键在于消除安全管理的空白处。为此,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并完善“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每天、每班保证1名副总以上领导带班下井,进一步明确其领导的安全职责。同时,要加大领导下井检查的力度及密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中夜班安全管理
中夜班是煤矿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此,煤矿企业必须设立中夜班巡逻小组,加强井下中夜班薄弱班次、时间、环节的安全管理。为做好安全管理,最好将中夜班巡逻小组下井时间划分6个时间段,每个小组分别在6个薄弱时间段下井进行检查,下井检查必须带着安全指标,最好每组每月完成1个“严违”、6个“三违”、1次停止作业及责任追究指标,对完成规定指标的小组成员每人进行奖励。否则,给予处罚,从而提高中夜班巡逻安全检查质量,确保时时刻刻有领导在井下现场监督安全生产。
严格副总领导考核制度
副总以上领导既是安全生产管理者又是安全生产的责任者。为此,煤矿企业副总以上的领导每次下井要写一份安全生产报告,同时对职工进行随机提问考试,每月必须完成3个8小时盯现场指标,每季必须制止一个“严违”、完成一个责任追究项目,从而提高管理人员的下井质量。
严格基层队长下井考核
基层区队长既是安全生产现场第一管理者又是安全生产现场第一责任者。为此,煤矿企业基层区队长下井必须严格执行“4484”制度。即:每月完成4个中班、4个夜班、8个带班下井8小时、4个值班的指标。为消除安全管理空白,基层区队副队长不得同时上一个班,否则,下井指标作废,进行责任追究,从而增加基层区队长抓安全的责任心。
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
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重点在于加大安全执法检查的力度。为此,煤矿企业要采取不定时间、不分班次,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一律要落实到个人,并要落实整改时间,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整改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野蛮组织生产、违章作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对存在安全问题较多,隐患比较严重的区队要采取“回头看”的专项监察,确保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严格规程落实措施编审
实现安全生产还要严格规程,落实措施编审。为此,煤矿企业要明确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和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为本专业、本单位规程措施现场兑现的第一责任者。凡是因规程措施现场不落实兑现造成事故的,单位技术负责人一律免职,专业副总工程师予以降级处分,从而增强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和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责任心。
严格事故隐患排查处理
事故源于隐患,以往的许多事故都是由于没有及时消除隐患造成的。为此,煤矿企业要建立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各业务科室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要进行隐患大排查,对排查的隐患,每月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由安监部门通知施工单位编写整顿措施,并对上月排查的隐患进行验收销号。确保重大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及时。
严格重大危险源的治理
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是安全生产的首要问题。对于重大的危险源,煤矿企业一定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矿井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防治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只有从源头上防范,在过程中控制,才能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总之要保证煤矿的长治久安,在安全管理上一定不能马虎大意,各级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负责。